前不久,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出台了关于童装绳带安全的相关规定,规定指出生产及销售有绳带的童装必须符合美国的《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以及欧盟童装安全指令中关于童装绳带安全的标准。所有生产及出口至澳大利亚的童装均须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将受到退货甚至销毁的处理。
童装上的绳带可能缠绕儿童颈部并致死,儿童上衣外套上的拉绳可因易挂绊在物体上而扼死儿童,此类事故在国内外均有发生。因此,此次澳大利亚方面针对童装上的绳带,明确作出了以下两个规定。第一,针对帽子、领子上的绳带:刚出生的婴儿至7岁儿童的衣物上不应有任何绳带,如有蝴蝶结等,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7岁至14岁儿童外衣上不应有束带,应使用拉链或纽扣代替,其他装饰部件的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第二,针对腰间、下摆上的绳带:腰间或下摆上的绳索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且由衣服纵向中线处缝制,并且绳索应固定绳头,而绳尾不应有绳结或者绳套,以免钩住或缠住其他物品;如衣服长度超过脚踝,衣服绳带应缝住或者将其固定住。
童装作为儿童用品,使用人群的特殊性使其受到国外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日趋严格的限制。据统计,2011年前7个月,宁波地区输往澳大利亚的纺织服装共检验检疫出口6186批次,合9367万美元,同比2010年同期的7650批次、10788万美元,减少了19.1%、13.2%,其中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占到了出口总量的15%以上。此次澳方出台的绳带新规将对出口童装产生一定的影响。
鉴于此,相关企业应敏锐感知新法规的制约力,并致力做好如下方面的应对工作:一是对产品的人性化设计和符合性测试更加重视,尤其关注法规中对儿童年龄界限划分的不同标准,强化产品设计开发的安全项目审查,防止产品脱离技术法规要求而一味追求新奇款式,导致产品退运和召回风险;二是采购原辅料时,应注意查看供应商提供原辅材料的合格保证书,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严格把控合格后才可投产;三是加强与国外客户沟通,努力做到在生产前积极检查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所有相关适用标准,并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各纺织行业协会沟通,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及技术信息。(张 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