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政府最近颁布一项有关玩具进口的新法令,重申输入巴西的玩具需通过认证,不能提供当地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的玩具不能通关。不过,仅用于加工而非作为玩具销售的玩具部件不需要认证。
另外,所有进口玩具需贴有合格标签(如左图示)。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可加贴合格标签,不允许在玩具的包装上预先印制合格标签。
新法令承认巴西以外经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NM300系列标准),但须提供报告正本的葡萄牙语翻译文本,翻译可以在巴西或国外进行,但需带有报告签发者认可的签名和报告签发者的联系方式。
在本法令颁布日期前已开始认证程序或持有有效证书的企业可以在本法令颁布日(2009年11月3日)起十二(12)个月内适用INMETRO第326号法令(2007年8月24日)和第376号法令(2007年10月5日)的规定。
智利—现行玩具安全法规的修改
DTO第114号2005年智利玩具安全法规的修订提案已获得通过,并于2009年10月22日发布,新法规将于颁布日期起180天后,即2010年4月20日,开始生效。
进口至智利的玩具必须带有原产地证书,声明本文以下列举的化学品的含量不超过相应的每日生物利用率限值。